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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解读

2017-07-15 09:51:01 AM

    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,对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、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意义重大。南方电网公司主动顺应改革、大力支持改革,认真扎实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出台了《关于落实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工作建议》(以下简称《建议》),明确从完善系统运行管理、完善西部清洁能源消纳机制、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电力现货市场等七方面,支持推动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实施。


    《通知》指出,要加快组织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发购电协议(合同)、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、新核准发电机组积极参与市场交易、规范和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、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、认真制定优先发电计划等。


    《建议》对该《通知》内容逐条进行了分析解读,并提出7条具体措施,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,加快推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。


    一是完善系统运行管理,提升优先发电计划的保障执行能力,包括建立优先发电计划预测及偏差处理机制;提高跨省跨区网络通道输送能力;提升系统运行调节能力和管理水平,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。


    二是加强电力供需保障,提升保底供电责任的可靠履职能力,主要是持续提升配电网可靠供电能力,提升用户电能质量;完善市场环境下电力供应保障体系。


    三是完善西部清洁能源市场化消纳机制,实现资源优化配置,一方面推动建立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电量的市场化消纳机制,推动以签订中长期合同的方式落实跨省跨区清洁能源优先发电计划,探索开展发电权交易、电力期货和衍生品交易;另一方面建立跨省跨区计划外电量的市场化集中竞价机制,推动送受省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。

    四是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电力现货市场,实现市场交易和系统安全高效协调。


    五是健全多元化的能源管理和服务业体系,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。


    六是加强电价机制和运营经济性研究。


    七是加强对《通知》落实情况的研究、报送和沟通。


    为推进《建议》进一步落实落地,公司已将这七方面的工作建议细化成37项工作措施,并明确了责任部门,抓紧推进有关工作。